关于做好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891

为有效落实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落实《石河子大学本科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石大教发〔2021〕42号)相关要求,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环节

1.各学院组织实验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实验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以及学院审定的“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 (见附件1)制订实验计划,填报《实验课程安排表》(见附件2)、《实验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见附件4),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于3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2.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教师从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及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对实验(实践)课程进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新改革,并确保所有教学过程性文件,即当学期课表、教学大纲、实验计划、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实验指导手册、教师日志、学生日志、工作总结和过程性考核资料、学生成绩单、课程质量报告等材料的完整和正确,并及时归档。


二、实习教学环节

1.各学院按照实践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学院审定的“实习(实训、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附件5)制定本学期实习实施方案,填报《实习计划》(见附件6)、《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汇总表》(春季)(见附件7),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于3月22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2.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根据实习手册,明确学生应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做好日常实习过程记录,认真做好实习总结,留下完整的档案材料,用好“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指导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及时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协助实习单位进一步完善实习手册、实习计划等教学档案。学院与实习点在条件建设、制度管理、过程性管理、资源建设、导师建设、实践内容等方面积极共建,并力争取得实效。

    3.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及兵团教育局关于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要求,各学院按后续教务处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完成2023—2024学年实习数据填报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及时更新。

4实习期间,各学院应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和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和监控。教务处将对照各学院提供和上报的实习数据分阶段、有重点地进行抽查,了解学生实习的真实情况,督促实习工作落到实处。

5.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学生向指导教师递交实习相关材料,指导教师向学院递交实习指导记录、实习工作总结,并评定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后2周内,各学院应根据实习期间的巡视检查情况、指导教师的实习工作总结撰写本单位的实习工作总结,并将实习工作总结和优秀实习报告报教务处实践科。

6.所有毕业班学生必须完成毕业实习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及鉴定表,方可参加考核,不得免修。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作出实习总结,对实习相关材料进行自查、整理归档。


三、课程设计(论文)

1. 各学院按照课程设计(论文)教学任务的要求,依据教学大纲、课程设计(论文)指导书(任务书)及学院审定的《课程设计(论文)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附件8)实施教学。

2.为保障课程设计(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应配备合理,能够使学生获得有效指导,原则上同一指导教师指导人数不超过18人。另外,课程设计(论文)场地与时间安排应合理。课程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应具备复杂问题的特征,原则上同一选题的学生数量不超过2人。需要团队合作完成时,任务应能够分解,应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确定合理的团队人数,应不少于3人。

3. 课程设计(论文)应有明确设计阶段及阶段性任务,有过程质量监控和过程性考核,考核用评分表应与教学大纲的评价标准和成绩比例一致,应对阶段性任务及时严格规范的评价,考核材料归档应规范。


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1.各学院应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工作。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发布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2023届本科毕业生已抽检5%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成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2.依据教育部文件以及《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石大教发〔2022〕30 号)、《各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各学院应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加强管理,做好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管理。切实抓好后续中期检查、文字重复率检测、校内抽查、答辩、质量报告等工作。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信息化管理,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鼓励全流程在系统内完成。加大“双导师”比例,督促指导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根据既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计划,采取面授与其他形式结合的方式加强系统性指导。

4.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应切实发挥作用,组织一线指导教师和业内专家共同探讨毕业论文(设计)分层次管理,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判标准,确保所有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观点正确,工作量饱满,评分合理,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五、校外实习基地建设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运行管理,提高校外实习基地的使用率。请各学院统计2024年采用集中实习方式到实习基地进行实习的情况,原则上不得安排分散实习(同一区域集中管理也可),并填报《实习基地利用统计表》(见附件9),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3月22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各学院应充分发掘校内外资源,挖掘本学科特点,与企业、行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基地建立定期联席会议,主动与企业共同制定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指导书(手册),聘用稳定、高质量的指导教师,不断优化实习内容,收集实践案例、加强实践课程资源建设,强化实习过程的监管和质量评价。

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支撑材料准备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六、其他要求

1.所有实践类课程,在开课前需提交“实践课程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包括石河子大学课程设计(论文)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石河子大学实验教学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表、石河子大学实习(实训、实践)计划合理性审核表),课程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实验中心主任、主管教学副院长实施三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教学活动。

2.实践课程实施计划合理性审核时,应关注实践活动在人员组织、分组情况、学生独立完成实操情况、时间场地安排、仪器台套数匹配、安全考虑、轮转次数等情况,确保符合大学相关文件以及专业认证标准、专业国家标准要求,审核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备案,大学教务处通过期中教学检查进行抽查。

3.实践课程考核资料与理论课考核要求一致,应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资料、学生成绩单、课程质量报告等考核材料的归档。实践类课程考核材料归档将通过学校课程考核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4.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教务处实践科  2058589



期初实践教学工作附件.zip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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