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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经济中的银行歧视:意识形态,信息还是激励?
发布于:2021-04-01 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编者按:自从90年代早期,私人部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部门。然而,虽然私有部门增长迅速,但私人企业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借款仍然较少。基于此背景,本篇文章想要探究私有部门的增长率和他们从银行系统获得的贷款的贷款数之间的巨大反差是不是因为私有企业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受到了歧视?从理论上,作者说明了银行可能因为非利润的原因而产生歧视,但是这种歧视随着银行经理的激励和人力资本的加强而减弱。通过对比中国的银行和企业数据,本文分析了检验了歧视的程度、来源和结果。

推文信息:Loren Brandt,Hongbin L.Bank discrimin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

Ideology,information,or incentives[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2003.

一、 引言

银行业在经济转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行为决定企业所面对的预算约束的强度,从而影响企业的激励。自90年代以来,私人部门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中最具有活力的部门。虽然私有部门增长迅速,但私有企业从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借款仍然很少。那么,私有部门的增长率和他们从银行系统获得的贷款的贷款数之间的巨大反差是不是因为私有企业在正规的金融市场上受到了歧视?故本文通过比较在1998年从中国农村地区收集到的银行和企业一组比较数据来研究对于私有企业的歧视问题。

对私有企业的歧视可能来自如下原因:(1)歧视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偏好。银行可能基于私有企业文化或历史原因而不喜欢私有企业。此外,在中国,银行是国有的,因此他们根据意识形态而倾向于贷款给国企,以获得除获取利润之外的额外的收益。(2)银行拥有某类贷款申请人更好地信息,从而产生了借款业务的差异。(3)在其他市场上的歧视可能也会影响银行的贷款决定。(4)银行也可能基于其认为私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更具有风险,故而形成借款业务的差异。

现有研究分析了在抵押信贷市场中的少数民族、妇女的歧视。该篇文章发现,少数民族和妇女获得贷款的可能性较少,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歧视,但该篇文章可能存在遗漏变量,使得没有遭受歧视的群体被认为遭受到歧视。此外,现有的研究所选取的样本为贷款申请人,但该样本存在一个问题,即如果在研究组中的企业认为自己得到贷款的可能性较低,它们可能不愿意进行申请,因此,采用该样本进行研究可能会导致样本自选择的问题。故本篇文章作者采用的样本为所有企业对贷款的需求信息,而不仅是那些申请贷款的企业的信息。最后,某个对象对企业的歧视不一定意味着整个市场对该企业均存在歧视。因此,本篇文章考察一个企业获得信贷的所有来源,来考察是否整个市场对某种企业都存在歧视。

该篇文章的研究建立在作者和其同事在1998年做的一项银行—企业调查的基础上。在1994—1997年之间与,作者调查了江苏和浙江这两个省的15个县和59个镇。在各个镇中,作者从1994的所有国企中任意的抽取了三个国企,以及规模相当的私有企业。作者充分地采访了每个银行经理,询问银行借款情况,并且收集了企业业务的详细数据。作者一共随机选择并调查了168个企业,这些企业中,有33家企业为私企,剩余的135家为国企。在1994—1997年之间,135家国企中有88家企业转为了私企。故至1997年末,作者研究样本中有47家国企,121家私企。

该篇文章的样本使作者能够考察对私有企业歧视的程度、来源和结果。该篇文章的实证结果还发现的歧视的来源是来自银行经理的动机和特征。由于中国的银行业务系统正在经历改革,在地方水平上的异质性导致了不同地区的巨大的制度差异,特别是在银行经理的激励方面。故该篇文章利用这些差异来区别不同所有制组的银行贷款行为。最后,该篇文章还使用企业整个债务结构来调查私有企业的市场歧视。

二、模型

在这个部分,作者考虑一个关于银行控制的简化模型,它把银行对私营企业的歧视和非利润激励联系在一起。假设经济体中存在2N个企业,这些企业中一半是国企(TEs)另一半是私有企业(PEs)。假设TEs和PEs除了所有制以外,其他方面完全相同。每一个企业有一个项目,需要1个单位的投资,可以通过从银行以一个固定的总利率r借款来融资。一个企业的项目的回报是随机的。如果一个项目成功,它所带来的盈利率高于r;如果失败了,则没有任何回报。项目成功的概率是β,其中β也代表一个企业的收益率类型。一个成功的项目并不意味着贷款就会还清,因为企业可能在战略上违约。假设一个企业战略违约的概率为(1-e),其中e是银行经理的监督努力。监督的成本是C(e)/b。参数b代表银行经理的能力,并且监督成本随b增加而减少。假定β和e是相互独立的,银行获得还贷的概率为βe,它随着β和e而增长,因此β和e是互补的。银行向一个企业贷款的期望利润为βer-1。对于一个私营企业,银行经理只考虑利润率。因此,贷款给私营企业的效用为U1=α(βer-1)-C(e)/b,这里a是银行经理的利润激励。对于一个镇企业,银行还要考虑由贷款所得到的额外收益,用L表示,它与银行经理和镇政府领导的关系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当贷款给一个镇企业,银行的效用表示为U2=α(er-1)-C(e)/b+L。

作者提出了两个命题:命题1:当只对贷款给TEs有额外收益时,银行会歧视PEs,因为得到融资的边际PE比得到融资的边际TE利润更高,即β1>β2。命题2:歧视随着银行经理的激励α和银行经理的能力b而降低,但是随着额外收益的数量L而增加。同时,更多地PEs和更少的TEs将得到贷款,而贷款的平均收益率将增加。

三、实证分析

1.所有权重要吗?在此部分中,首先,作者研究了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和申请贷款要求的差异。其次,作者进一步检验所有制本身是否是决定企业信用等级的一个重要因素,使用OLS估算了企业信用等级。最后,作者通过对所有制虚拟变量基础上的抵押贷款的比例和此前所用过的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贷款抵押的决定因素。实证结果表明:(1)在1994年,TEs和后来民营化的TEs之间在获得信贷的可能性和贷款规模方面并没有明显差异。然而,在1997年,PEs比TEs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和规模明显变小。(2)PEs和民营化了的TEs信用价值并不低。信用等级对所有制指标的系数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3)信用等级随着企业规模和贷款历史而增加,而随着坏的信用记录而降低。(4)PEs担保的抵押品也要比TEs多,说明PEs和民营化了的TEs受到更高的贷款标准要求。

2.歧视的结果:可替代的信贷来源。RCC和ABC支行不是企业信贷的唯一来源;其他银行和来自供应商的商业信贷是借款的潜在来源。企业还从其他企业、个人和非金融机构直接借款。作者通过OLS回归检验的1994和1997年间PEs和民营化TEs替代性融资来源的决定因素及其变化的结果。实证结果表明,民营化的TEs能够吸收更多的供应商信贷从而比TEs增加更多的贷款,虽然这个差额对于PEs来说数量小而且无足轻重。对于民营化的TEs,供应商的信贷缩小了由于失去银行贷款所造成的缺口。但对于PEs,这种缺口仍存在,虽然在统计上并不显著。总之,与民营化的TEs不同,PEs不能通过从其他来源获得贷款来弥补它们从ABC和RCC获得贷款的困难。有几种原因解释商业信贷次于银行贷款。首先,银行贷款的利率比市场利率低得多。企业可以通过从银行获得贷款,然后再直接通过商业信贷借给其他企业而获得收益。因此,拥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不会偏好商业信贷。第二,典型的商业信贷期限比银行贷款短得多,这就限制了它们的用途,例如,一个企业就不能依靠这些信贷来为长期投资融资。第三,拥有提供供应商信贷的最有利地位的企业往往是那些能获得国有银行贷款的大型垄断企业。概括地说,依赖供应商信贷的企业需要以更高的价格或者以更高利率的形式支付逾期贷款。

3.歧视的来源。PEs和民营化的TEs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较小,但是这也可能是其他因素而不是歧视造成的。为了证明差异是由于和银行激励相联系的歧视造成的,我们排除了中国银行贷款市场中的信息和统计上的歧视。首先,如果信息是缺乏正规贷款市场的潜在原因,那么这只对PEs是一个阻碍,而民营化的TEs则不是,因为银行在它们民营化以前跟它们有更多的交易经历。如果针对民营化的TEs的歧视是因为缺乏信息,那么这些企业在它们民营化以前也受到了同样的歧视。我们通过比较民营化的TEs在1994年民营化以前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或者贷款规模和1997年民营化以后的情况,来检验这个假说。其次,银行可能也不愿意贷款给PEs,因为存在信息的非对称性。当银行观察不到企业的真实信贷价值时,如果这些企业历史上的平均违约记录大于TEs,它们就不太愿意借给PEs。如果银行发现收集关于PEs的信贷价值信息的成本太高或者根本不可能收集到,这个现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统计歧视。作者假定PEs和民营化的TEs比TEs更容易违约,通过检验不同所有制组的事后贷款违约率,来检验这样一个假设,即歧视是根据统计歧视作出的。如果回归的结果与之不同,那么统计上的歧视就不能被统计结果支持作为解释不同的贷款获取情况的根本原因。最后,对私有企业的歧视可能来自激励。银行经理愿意牺牲收益率而贷款给TEs,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和当地政府官员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而享受到额外收益,而这样的人际关系是通过向TEs贷款来维持的。而且,当地政府官员通常在银行经理的人选和晋升中起到一定作用。银行经理可以通过与政府建立良好关系而获得私人收益,例如,政府官员可以使用他们的政治权力帮助经理的亲戚安排工作,或者帮助其入党。作者认为那些拥有良好激励合约的银行经理更关心收益率,较少关心所有制本身,他们不太会歧视PEs。为了检验这些关系,作者通过使用银行经理特征的中位数,把样本分为两个小样本,这些特征包括奖金工资比率、收益率的加权、教育、经验以及在银行支行所在镇的居住年数。作者预测拥有更强激励、更好人力资源和与镇政府有较少联系的银行经理会较少产生歧视。实证结果表明:(1)1994年民营化的TEs并不比TEs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明显低。但是,1997年,民营化的TEs获得银行贷款的概率相当低。对于贷款规模,结果是相似的。这些结果说明,信息不是解释针对民营化的TEs的歧视的主要原因。(2)1997年的民营化的指标系数都是负数并且显著。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民营化TEs的违约率比TEs小12%到16%。然而,民营化的企业在1994年,或者在此前没有民营化的时候,和TEs有过期贷款的概率相同。这些结果与统计歧视假说不一致。(3)对于在银行经理激励很弱,或者人力资本很低以及与镇政府有很强关联的银行所在镇里再抽样本的企业,它们的所有制指标都为负并且显著,说明,在银行经理激励很弱,或者人力资本很低以及与镇政府有很强关联的银行更有可能歧视私企。

4.本篇文章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故作者进行了如下四个方法来控制未被观测到的遗漏变量。首先,作者计算每个所有制组的平均业务指标,并检查在银行具有更好特征的地区,PEs和民营化的TEs是否在系统上更好。其次,作者检测了在某些地区民营化了的TEs是否在民营化之前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更小。接着,作者运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是否所有制的变化影响了在具有不同银行特征的地区的贷款的变化。最后,作者通过使用Probit模型来估算民营化的概率来直接检验所有制的变化是否是企业质量和银行特征相互作用的结果。

四、本文结论

自从90年代初期,私有和民营化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一部分。然而,民间证据表明这些企业面临从正规贷款市场获得信贷的巨大困难。在这篇论文中,作者使用江苏和浙江省许多镇的一个代表性的截面,获得相对应的企业银行数据,来分析中国的银行对这些企业的歧视所带来的困难的程度。

本篇文章表明,PEs和民营化的TEs在正规信贷市场上都受到了歧视。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他们获得贷款的可能性非常小,贷款规模也较小,并且要受制于更高的贷款标准。此外,私有企业歧视的主要原因与当地银行经理的激励有关,而不是基于信息和统计上的歧视。

对私有企业长期的歧视对中国经济有着重要影响,私有企业的增长将会受到缺乏运转资金和固定投资融资的影响。研究的结果强调了银行部门要继续对其管理结构进行改革以及政府推进银行业竞争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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