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军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2145

石大党组干发20164


各有关单位

刘军11位同志于2014年聘任到科级岗位,现试用期一年已满。根据《石河子大学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规定,经考察考核,研究决定,聘任:

刘军同志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李超同志为党委统战部统战民政科科长;

李丽同志为团委办公室主任;

邢利伟同志为团委文体部副部长;

姚成宏同志为计财处信息管理科科长;

高金超同志为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娄哲同志为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一敏同志为理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李竟刚同志为机械电气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王大伟同志为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团委书记(副科级);

张铭同志为食品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11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任职时算起。

  

  

  

中共石河子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317